关于举办四川体育职业学院 第四届春季运动会的通知
信息来源: 学生工作(部)处(团委) 发布日期: 2023-04-11作者: 学生处
关于举办四川体育职业学院
第四届春季运动会的通知
各教学系:
为培养学生的意志品质和团队凝聚力,充分发挥“双轮驱动”办学特色,使高职教育教学进一步融入到竞技体育的氛围中,按照校历计划,经学院研究,决定于2023年4月20日-21日召开春季运动会。现将有关通知如下:
一、活动时间、地点
时间:2023年4月20日-21日
地点:四川体育职业学院田径场
二、竞赛内容
大项 | 小项 |
径赛 项目 | 男子组(共6项):100米、200米、400米、1500米、4×100米、男女混合4×400米 |
女子组(共6项):100米、200米、400米、 800米、4×100米、男女混合4×400米 | |
田赛 项目 | 男子组:跳高、跳远、三级跳远 |
女子组:跳高、跳远、三级跳远 |
三、竞赛办法
(一)各系统筹组织各班报名,原则上每个班级需报满全部项目,每名学生单项限报2项,接力项目不限。
(二)比赛检录时,运动员须交本人学生证,如学生证丢失可用二代身份证检录参赛。
(三)凡我校有正式学籍的学生,身体健康,适宜参加竞赛的学生均可报名参加,所有参赛运动员需自行购买体育保险,报名时需提交《参赛队员健康安全承诺书》及保单。
(四)田径竞赛项目以各班为单位报名参赛,竞赛项目每单位限报5人,田赛每单位限报3项(接力比赛除外)。
(五)男子接力项目每单位可报名4-6人(4名主力,2名替补);混合接力项目每单位可报3男3女(2男2女主力,1男1女替补)。
(六)单人项目报名不足3人、接力项目报名不足3队时,取消该项目比赛。
四、录取名次
(一)各单项录取前8名,如参赛人数不足5人(含5人)只录取第1名,6-8人录取前3名。
(二)接力赛均取前3名,不足5队时只取第1名。
五、竞赛奖励办法
(一)各单项录取奖励名次为前8名。获得各单项比赛前3名的同学,颁发相应奖品和成绩证书,分别按9、7、6计分加入运动会团体总分。
(二)获各单项比赛第4、5、6、7、8名次的同学,颁发证书,按5、4、3、2、1计分加入运动会团体总分。
(三)接力赛男、女组均取前3名,颁发相应的奖品和成绩证书;采用双倍计分加入运动会团体总分。
(四)设“最佳团体奖”1个,奖运动会团体总分第一的班级,颁发奖牌。
(五)设“体育道德风尚奖(团体)”1个,按照评分规则,由大赛组委会确定获奖教学系,颁发奖牌。
(六)设“体育道德风尚奖(单项)”3个,每个教学系1个,由大赛组委会确定获奖人选,颁发证书。
六、报名办法
(一)项目报名:各班文体委员负责组织报名于4月14日19:00之前通过微信小程序报名(学生会艺体活动部负责)。
(二)班旗设计:各班按192cm*128cm(3mPVC旗杆)规格设计班旗,图片素材不小于5M,由各系审核后于4月16日前报学生处,联系广告公司统一制作。
七、注意事项
(一)请各系组织学生积极报名参赛,并组织参赛学生认真开展赛前训练,提高竞技水平。
(二)各班设计班旗,由辅导员、各系严格把关通过后报学生处统一制作。
(三)请各系各班组织各班学生文明参赛、文明观赛。
附件:1.四川体育职业学院第四届春季运动会体育道德
风尚奖评选办法
学生处
2023年4月11日
(联系人:李力,联系电话:13194997040)
关于举办四川体育职业学院第四届第四届春季运动会的通知.pd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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